久久小说>都市情感>你脸红什么>第93章 番外六程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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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作为一个失败的实验品,程燃不知道他算不算幸运。他六岁的时候与家人走散,被人贩子带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。

  那个地方似乎很偏僻,他很少看到什么来往的人,方圆十里,也就只有这么一个住所——

  说是住所,但他觉得很奇怪,这个住所上面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房子,但房子里,却有一条通向地下的路。

  那个房子的主人,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,有着一头乌黑的长发,嘴唇红红的,一双锐利的眼睛里像是藏了一把刀,当她一言不发地看着你的时候,仿佛是在一层一层地剖开你的身体——那样的感觉让程燃觉得很不舒服,总是能让他想起故事里的那些吃小孩儿的妖怪。

  他被带来这个地方开始,那个女人就把他带到了地下的房子的一个房间里。那里有很多这样的房间,长长的一条廊道看不到尽头,房间里,都是和他差不多年纪的小孩儿。即使开了灯,那个房间的光线总是不太明亮,空气也总是潮湿的,弥漫着一股经年不散的发霉的味道。

  他在这里面什么都不用做,每天固定的时间点会有人送饭,而他和所有在地下的房间里的小孩儿一样,每天只能待在房间里,等待穿着特殊衣服的人的到来,然后在他们身上扎下一根又一根针。

  起初他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,后来到了深夜时,他的身体总会变得奇怪,有时像是一团熊熊烈火在身体里燃烧,有时像是身体被撕裂成碎片般的疼痛……

  有天晚上,他看到镜子里的自己长出了尖锐的獠牙,即使那在天亮以后消失了。他也终于明白了那些人的用意,他们想把他、把所有关在房间里的小孩儿,都变成怪物。

  无形的恐惧在他心里蔓延,他也曾试图逃出去过,但每一次都失败了,继而迎接他的是更为猛烈的药物。他看着那些颜色奇怪的液体一点一点的注入自己的身体里,总是忍不住想,有一天他会不会失去理智,变成一个自己都不认识的怪物?

  但直到他离开那个地方,他也没有变成怪物。

  可只有他自己知道,他不是真的怪物,但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了。偶尔在夜里,他尖锐的獠牙还是会长出来,也时不时承受着蚀骨焚身的痛苦,在夜里的视力也变得会更好。

  只是他一句都没有说出来。身体的所有异常,他一句也没有说过,他无时无刻都表现得与“正常人”无异,而他也庆幸,实验室里的检查竟然也检测不到他的任何异常。

  “0912,确认实验失败。”

  他听到负责他实验的人说,然后那个唇红齿白的女人开口了:“既然如此,那就丢了吧。”

  那年他十岁。

  对于他们而言,他只是一个可以随时丢弃的失败品,可是对于他而言,那是他梦寐以求的自由。

  被丢弃的那天,他本应该死了,一个蒙着脸的人往他心口上刺了一刀——但是那一刀偏了。

  意识迷糊中,他听到那个蒙着脸的人说:“0912,确认死亡。”

  许多年后,程燃再回想起这件事时,总是忍不住猜测,那个人或许是个内鬼,又或许只是对一个十岁大的小孩儿起了恻隐之心,放了他一条活路。

  他被丢在一个幽深的山林里,却被一个追求刺激、爱探险的年轻男人给救了下来。

  那个男人决定收养他,并让他称呼他为“叔叔”。即使在听了他的遭遇之后,男人也没有改变这个决定,只是摸着下巴,略微深沉地说了一句:“是吗……”

  .

  大难不死,必有后福。程燃也是这么认为的。叔叔对他很好,只不过叔叔的工作似乎有些忙,时常深夜才回来,要么就是几天见不到人,稍有空闲时间,也不愿好好休息,总是要去追求刺激。

  叔叔是个怪人。

  他总是这样想。

  不过没关系,他也算是一个“怪人”。

  程燃聪明,这一点叔叔也没少夸他。他花了三年时间,把落下的学习都补了回来,并且还比同龄人更优秀。

  13岁的时候,叔叔将他送进了学校。那是第一所正规的异种学校,里面的学生都是和他一样特殊的人。

  他直接在教室的最后一排坐下,把自己的东西整理好,就趴在桌面上,看着班上的同学陆陆续续地走进教室——久违的校园,逐渐趋于正常的生活,他也慢慢地觉得,自己正在一点一点的回归普普通通的“正常人”。

  直到他察觉到有一道目光打量着自己,他回过头,身后站着一个背带裤的小少年,脑袋两侧垂着柔软的兔耳朵,干净的眼睛仔仔细细地打量着他。

  “看什么?”程燃说。

  “你好像有哪里不太一样,”兔耳前面坦诚地说,“我一看到你就莫名有些紧张……”

  “因为我是狼,狼可是会吃小兔子的。”程燃挑挑眉。

  “哦。可是你看着像是一个普通人,你怎么会来这个学校呀?”

  “因为我是个失败品。”程燃也说得坦然。

  兔耳少年“哦”了一声,轻轻拉开他身边的椅子,然后放下椅子,在他身边坐下。

  程燃看了他一会儿,说:“你这么矮,也坐这?”

  “没关系,我看得清的。”兔耳少年一边拿出课本一边说。

  “我可是狼,你不怕我?”

  兔耳少年又转过头来看他,片刻后软软地笑着说:“一开始是有点紧张,不过现在没有啦,而且我想和你成为朋友,我叫姜原。”

  他说得真诚,笑起来眼睛亮亮的,从窗外洒进来的阳光落在他身上,干净又明媚。程燃同样在实验室里待过,他知道能够存活下来的实验品都很不容易,能露出这样明晃晃笑容的人,更是少见——同样经历了苦痛的人,但他从未见过如此干净纯粹的人,明亮得晃眼。

  “程燃。”程燃不太自然地挪开目光,然后又转过头,撑着下巴说:“你笑起来像个笨蛋。”

  姜原瞪着他,半天才说出一句毫无气势的反驳:“你才笨蛋呢!”

  相处下来后,程燃发现他真的是一个“笨蛋”。课上老师讲的题,他都能很快的理解,反倒是姜原,都已经讲到下一题了,还在琢磨着上一题,并且琢磨的还是一些他一看就能明白的地方。

  “说你是笨蛋还不信,笨兔子。”

  这种时候,姜原就不会反驳他,而是嘿嘿笑着凑上来,指着题问他:“那这里为什么这样子写呀?”

  每每这种时候,程燃总是不会一开始就用最简单明了的方法给他讲,或许是想看他认真思考、却百思不得其解,蹙着眉头的可爱模样。

  等姜原终于明白了,会恍然大悟地“哦”一声,然后弯起眼睛,开心地笑起来,还会认真地跟他道谢,说一句:“你真厉害!”

  这个人,从来都不吝啬于表达他的真诚和感谢,程燃总能收到他表达谢意的小礼物——有时候是早餐的肉包子,有时候是夏天的冰汽水,有时候是无聊时的一颗糖……

  他的确是一个笨蛋,但是这个笨蛋还挺可爱。

  笨蛋就笨蛋吧,程燃想,反正那个笨蛋还有他在身边。

  有天他在大课间和班上的同学打球回来,看到那个笨蛋趴在桌面上睡觉,柔软的兔耳朵搭在侧脸上,看起来更呆了。

  程燃记得这个笨蛋说过,耳朵是不能随便让人碰的,只有重要的人才可以触摸。

  他看了一会儿,小心翼翼地抬起手,触碰到毛茸茸的耳朵的一瞬间,柔软的触感让他忍不住轻轻捏了捏,随后像是触电般的收回了手。

  真的好软……

  笨蛋的耳朵,都这么软吗?

  正思考着,上课铃声响起,姜原的睫毛颤了颤,然后睁开眼睛,一瞬间对上他的视线。他立马撇开脑袋,有些心虚地摸了摸自己的耳朵,却没留意到指尖触碰到的温度。

  “怎么了?”姜原揉揉眼睛,疑惑地问他。

  “没怎么,看笨蛋睡觉流口水。”程燃漫不经心地说。

  姜原下意识地抹了抹自己的嘴角,然后有些凶地说:“你骗我,我睡觉不会流口水的。”

  “那你还不是下意识去抹了。”

  “那是因为你骗我!”

  “所以说你是个笨蛋。”

  ……

  年少的心动来得总是来得毫无理由,可能是一瞬间的怦然心动,也可能是经年累月积攒的情愫。但不管是哪一种,它都在心里生根发芽,然后长成参天大树,再难拔除。

  他放弃了市重点中学,和姜原去了同一所普通的高中,又幸运地分到了同一个班级。

  少年的喜欢总是干净纯粹,幻想着能够永远永远、长长久久,他觉得自己能够一直陪着这个笨蛋,但他却见到了那个人——姜原口中的那个“哥哥”。

  姜原看他的眼神很不一样,望向他时眼睛总是特别的亮,会忍不住弯起来,会和他撒娇,还会很甜很软地喊他“哥哥”。

  那时候,程燃就已经知道,姜原只有对那个人,才是最不一样的。他曾经一度以为,自己在姜原的心里也有些特殊的位置,但其实他和其他人一样,都只是姜原的朋友。唯一不同的,大概就是他比其他人重要,是姜原最不能替代的,朋友。

  朋友,多么安全的位置。

  却也可悲,这意味着他永远不能将那些夜里的思念和心事付诸于口。

  可那个笨蛋偏偏还要来问他:“程燃,你觉得喜欢是什么?”

  “大概就是看到他笑,自己也会忍不住开心,看到他难过,自己也会跟着难过。他在的时候总是忍不住靠近他,想多看他几眼,他不在的时候,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忍不住想他。想和他在一起,想和他一起做很多事,就算什么都不做,安静地看着他,也很好。”

  “那你有喜欢的人吗?”

  “有啊,只不过那个笨蛋应该不知道我喜欢他。”

  “那你为什么不告诉他呢?你说了,他不就知道了吗?”

  “因为我早就知道结果了啊,有些喜欢,是注定无法说出口的,只能由它烂在心里喽!”还真是个笨蛋啊,如果自己说出口的话,那困扰的不就是他了吗,那个笨蛋脑袋,肯定会因此纠结很久,那还不如别告诉他好啦。

  但话都已经说到这了,那个笨蛋却还是一副不能理解的样子:“那为什么还要喜欢呢?”

  程燃凑近盯着他看了一会儿,忍不住弹了弹他的额头,笑着说:“因为情难自禁啊,笨蛋!”

  情难自禁,的确。

  程燃总说他是个笨蛋,但是栽在一个笨蛋手里,看来自己也是挺笨的。

  毕业后,姜原留在了本市上大学,而他也终于决定往前走,去了更远的地方。

  毕业的聚会上,程燃认真地说:“你说过我是你最好的朋友,分开之后,你可不能忘记我。”

  “放心吧!我肯定不会忘记你的!”

  程燃看着姜原也拿起一罐啤酒,只喝了一点儿,脸就红透了,醉得一塌糊涂,还对着人傻乎乎地笑。

  “你没喝过酒吗?笨蛋,不清楚自己酒量就别轻易在外边喝酒!”他说,但喝醉了的笨蛋只会嘿嘿地笑,一脸傻样。

  程燃不情不愿地给那人打了电话,那个人很快就来接走了姜原。他重新回到聚会,灯红酒绿,热闹喧嚣,可他却突然觉得索然无味。

  他把姜原喝过的那罐啤酒一饮而尽,然后站起身,说:“你们继续玩,我先走了。”

  “别啊燃哥,怎么走那么急,今天过后大家再见面就难了!”

  “对啊,再玩会儿呗,这才开始没多久呢!”

  “抱歉,家里有事,先走一步。”

  他还是离开了聚会,站在路边看着车水马龙和熙熙攘攘的人,鼻子突然有些发酸。

  大概越是伤春悲秋的离别时刻,人就越容易矫情吧。

  他拨通了一个电话,安静几秒后,说:“叔叔,能来接我吗?”

 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,这句话他一直都懂,但真正能够做到坦然的,或许没有几个。

  离别的那天阳光很好,洒在姜原身上,一瞬间有些晃眼。他又恍惚地想起,第一次见到这个笨蛋的时候,那天的阳光也很好,也是这样悄无声息的落在他身上,让他忍不住晃了神。

  “北方很冷的,冬天的时候要记得多穿点衣服,虽然现在在这边还不冷,但是到了北方之后可能就要穿一件外套啦!要是冬天下雪的话,记得给我拍点照片……”姜原一股脑地说着。

  程燃忍不住笑出声,抬手弹了一下他的脑袋,“你们笨蛋都这么喜欢啰嗦吗?”

  “你才啰嗦呢!这次走了,下次见面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,你还不让我多说点。”

  “我怕你再多说一些,你那边那位可就要吃醋了。”程燃挑挑眉,朝某个方向抬了抬下巴。

  “我哥哥才没有你那么小气呢。”

  “小气不小气我可不知道,不过我看他的脸是挺黑的。”程燃笑起来。

  姜原也笑,笑了一会儿,认真地说:“一路平安,我会想你的。”

  “抱一个吧。”程燃微微张开双手,抱住了他,柔软的耳朵轻轻蹭到了脖颈,痒痒的。程燃在他耳边轻声说:“笨蛋,不要忘记我。”

  既然终究只能是朋友,那就祝你万事顺意,平安喜乐,可以永远做一个无忧无虑的笨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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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作者有话要说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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