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之前,对于乔的情况,奥尔只有两种猜测——他确实遗弃了儿子,或者他被抢劫杀害,尸体可能被扔进了下水道。可现在看来,事情出现了第三种可能。

  奥尔说明了自己的情况,克拉罗斯也恍然:“波罗斯泰那边是有一个案子……原来也是这家。”

  如果乔失踪的案子不是跨区,克拉罗斯根本不会知道,现在也只是因为间隔不长,才让他想起了起来。

  接下来,就轮到克拉罗斯为奥尔讲述案情了,以及,为什么这里的案子惊动了克拉罗斯。

  因为虽然不想这么说,但索德曼的治安确实不好。虽然乱抓人的家伙消失了,可是随着西大陆战争阴云的扩散,以及国王陛下之前奴隶解放令的持续吸引力,来到诺顿的人只增不减,各个警局都面临着巨大的治安压力。“只是”一个小女孩失踪,不需要惊动到克拉罗斯这个层级的警官。

  尤其,失踪女孩的人家,并不是上流阶层。

  这家人姓查菲,夫妻俩带着两女一儿三个孩子,父亲是附近一家银行的副经理,是标准的中产之家。就在昨天晚上,有一名持枪蒙面歹徒潜入了这间房子,首先把两个大人绑在了床上,接着绑住了他们的儿子,最后潜入了两个女孩的房间,他带走了他们十二岁的大女儿贝蒂。

  夫妻俩都以为歹徒拿了钱和首饰已经离开了,所以听话地等到了天亮,查菲先生才挣扎着踢碎了窗户玻璃,向邻居呼救成功。他们被解救之后,才知道大女儿贝蒂被绑走了。与姐姐同住一屋的查菲家的小女儿,已经因为惊吓过度发起了高烧。

  就在一个月前,梧桐区发生了一起类似的案件,居住在45号大街的杂货店商人一家被持枪蒙面人入室抢劫,十三岁的女孩被劫,已经一个月了,到现在依然没有女孩的线索。

  克拉罗斯是亲自负责杂货店商人案的,因为他手下原本负责的警官发现了这桩案子的不寻常——最初警官们都以为犯人的目的是财,会带走女孩是临时起意,但警官在搜证过程中发现,犯人从一开始就是朝着女孩去的,财物要么只是他的次要目的,要么不过是掩人耳目的随手行为。

  因为首先,这个人有着十分充足的作案时间。他是在两点左右蒙面进入杂货店的,有枪在手的情况下,快速制服了杂货店老板夫妇,他们的长子和儿媳。虽然因为杂货店店主的小女儿是单独居住,所以不能明确地了解到她被带走的时间,但这个人作案的全过程,不超过四十分钟。

  他从杂货铺带走的,只是浮于表面的23金徽,老板以及老板长子夫妇的一些首饰与贵重物品,总被盗金额不足200金徽,他甚至懒得翻箱倒柜。

  但十分麻烦的是,和查菲家的情况一样,他们都是老老实实等到了早晨天亮,听见外边有了人声,才高声呼救引来了邻居。而大量拥进去帮忙的邻居,彻底破坏了现场。甚至杂货店那边部分邻居还对杂货店进行了抢劫,警察们通过当铺追查到的几处线索,最后抓到的都是“帮忙”的邻居。

  “……我怀疑邻居盗窃的物品,比绑架犯带走的都要多。”克拉罗斯有点咬牙切齿,毕竟每次都抓空,实在不是一件让人愉快的事情。

  总之,犯人的手段,毫无疑问是一个熟手作案。这个时代的单人熟手绑架案,绝对不会是个别案例,无论对方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,受人雇佣,还是自己抓人还钱,他一定还会干。所以负责的警官把这件事上报给了克拉罗斯,克拉罗斯提高案件等级,刚刚开始排查还不到一周,查菲家就出事了。

  “先生,您要查这个案子吗?”克拉罗斯很期待地看着奥尔,“我们现在有很多线索,但却又毫无线索。”

  克拉罗斯和梧桐区警局的办案能力,比之过去提升了数个台阶,但这个案子就像他说的,线索一大堆,两眼一抹黑。

  虽然两次案发后,警察都在三十分钟内快速赶到现场,但是,现场的气味与痕迹也两次都被“热心”的邻居们破坏殆尽,劫匪戴着头套,声音无明显特征。根据杂货铺家在女孩失踪一个月后的情况,他要么是根本不着急当掉贵重物品,要么是有十分安全稳定的出货渠道,所以,也别想从失窃物品上找线索。

  梧桐区的警官们也询问过是否有目击者,可对方是在两三点左右行动的,他途经的街道多是普通住宅,没有彻夜狂欢的特殊店铺,这个时间段的人们一般都睡熟了,只有一辆马车匆匆来去,那种程度的声响根本吵不醒几个人。

  就算有人听见了马车声,并且因为被吵醒,恼羞成怒地冲到阳台上或窗户边,马车也早就已经跑过去了。更何况,谁又能确定,这两马车就是绑架了被害人的马车呢?所以同样是完全没有线索。

  克拉罗斯早年还有向奥尔显示一下自身能力的想法,现在……遇到大案求助,那不是理所当然的吗?

  “哦~我们碰上一个大案子了。”诺布尔公爵用手帕捂着嘴,一脸好奇地站在奥尔身边——他和梅菲尔子爵已经站在那儿有一会儿了,奥尔早知道他们跟了上来,他们愿意跟也就跟吧。

  看着诺布尔公爵,奥尔有种梦回钱德勒还在时的感觉。让原本严肃思考的他,觉得哭笑不得。

  这时候,一位夫人带着女仆从那座房子里走了出来,她提着一个篮子,女仆端着一个大托盘,她们为每一位警官递上一杯热奶茶和一块饼干,当走到他们这群人身边时,她屈身行礼,脸上哀伤又期待,但没有多说任何话,只是递上茶碗,让女仆倒上热奶茶,然后安静地退下。

  这位夫人没有化妆,她穿了一双粉色的鞋子,身上的裙子却是深蓝色的,披了一件白色的披肩。这种混乱的搭配在社交圈可是会被嘲笑的,从夫人这些衣服的材质看,她该是了解这些的,但她已经顾不上了。

  失去女儿的母亲,失去父亲的儿子……

  ——乔·迪克的失踪案和绑架案前后发生时间也太接近了,很难不怀疑,这两件案子之间有联系。

  “我们分开调查,有线索了可以彼此交流。”奥尔说,他应该能抽出一点时间来的,“我并非全知全能者,不要把希望寄托在我个人的身上。”

  克拉罗斯:“当然当然!”

  诺布尔公爵:“嘿嘿嘿!”梅菲尔子爵只是看着奥尔,刚刚看见他蛇牙的惊恐,正在渐渐地重新恢复成崇拜。

  奥尔:“……”原本就一直在疼的额头,现在好像更疼了。

  “克拉罗斯,首先,这案子很可能是熟人作案,排查两家人的交际圈,他不会是最熟悉的长久交往的熟人,但程度比‘认识’高一点点,这个人必定分别造访过两家人,他清楚地了解两家人的住房。他应该在三十到四十岁之间,教养良好,很容易博得人们的好感,不会认为他是个坏人。

  不过这只是基于目前情况做出的初步推测,假如获得了更多的情报,这些推测随时可能发生改变。

  绑架的发生不会是毫无原因的,必然是有一定预兆的,去问杂货店一家,在案发之前,他们家里发生了什么意外?询问周围的,能够观察到两户人家的住户,是否有人在案发前一个月左后搬进来,又在案发后一周之内搬走。

  以及……要求帮派合作,寻找第一个女孩。”

  “您认为,第一个女孩……”

  “他向第二个被害人动手,除非是受雇作案,假如是单人为了自己作案,这种犯人一般不会同时保留两个被害人。杂货铺的女孩可能已经被害,被弃尸于某个地方。但是,这个人作案的行为干净利落且不见血,女孩有可能还活着。假如真活着,但到现在还没有任何线索,一定是落在其他人手里了。”

  梅菲尔子爵忍不住问:“呃,为什么您认为这个人在三四十岁,并且教养良好?这不是一个卑鄙的劫匪吗?”

  “您觉得这是什么区?”奥尔问。

  “呃……梧桐区。”

  “这是一个安静住宅区,并且住户都是稍有资产的家庭。您认为,如果一个凶恶又陌生的歹徒出现在这条街区上的时候,会有人毫无所觉吗?”

  “……会立刻有人报警。”梅菲尔子爵点了点头,但从他紧皱的眉看,他依然不愿意相信。

  “我去询问查菲夫人几个问题。”

  克拉罗斯立刻跟上:“好的,先生。”

  诺布尔公爵把手搭在了梅菲尔子爵的肩膀上:“迪特里,你不是看多了教养良好的先生女士们能做出什么样的事情吗?为什么现在反而产生了怀疑呢?”

  子爵:“……”

  “别愣着了,年轻人,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,可比你的阴暗小说好看得多。”诺布尔公爵收回了手,快步跟了上去。

  奥尔这时候已经和查菲夫人坐在了客厅里——查菲先生去工作了,即使家里发生了大事,但他依然没能请下假来。她的小女儿在住院,年纪稍长的儿子在医院照看妹妹。家里的所有事情,只能是查菲夫人自己承担。

  “您请问吧,警官先生,我一定尽我所能配合。”她坐下来,期待地看着奥尔。对案子刚发生时的家属们来说,警察们没有任何动静才是他们害怕的。

  “我听说,您家里在几天前坏了三扇窗户?”

  “是的,那个修玻璃工人还失踪了,难道是他……”

  “不不不不!”奥尔赶紧否定,“请原谅我话没说完,我想问的是,您还记得当时的窗户是怎么损坏的吗?以及损坏的是哪几扇窗户?”

  “是贝蒂和贝茜的……哦!我的光明啊!砸碎窗户的就是那个混蛋对吗?!”

  “夫人,请您配合调查。现在每一分的时间,对您的女儿都很重要。”奥尔也不想说重话,他理解这位夫人的心情,但她这么跳脱的思考方式,严重增加了奥尔询问的难度。

  “我、我很抱歉!我很抱歉!我……是、是她们姐妹的房间,以及楼下。我带您去看!”

  查菲夫人站了起来,带着奥尔直接走到前厅的窗户前:“就是这儿。”她说,然后她又匆忙带着奥尔上了楼,推开了两位女孩的卧室门,指着她们的一扇窗户,“这儿,哦,对了,还有这儿。”

  她又走出这间女孩们的卧室,打开了隔壁的房门,这曾经应该是一间婴儿房,但已经很久没用过了,所以几乎成了杂物室。

  窗户玻璃已经换过了,但奥尔在杂物之间仍然看到了一些散碎的玻璃碴,看来因为没有住人,这间房间并没有得到妥善的清理——这是好事。

  “亚伦!”

  奥尔示意亚伦进来,相比起梧桐区的狼人,奥尔更相信自己人。查菲夫人本想跟进来,但是被克拉罗斯拦在了走廊上。

  梅菲尔子爵轻声询问诺布尔公爵:“血族能看到什么我们看不见的东西吗?”

  “不,是狼人能闻到我们闻不见的东西。”

  “……”梅菲尔子爵脚底下踉跄了一下,“跟、跟进去的那个是狼人?除了他们之外呢?”

  “一半吧。”

  “?”

  诺布尔公爵得承认他是有点恶趣味的,但看着微胖的梅菲尔子爵心惊肉跳,满脸虚汗的样子,真的是太有趣了:“此刻在场的警察,一半是狼人,一半是血族。”

  梅菲尔子爵的腿再次一软,发生了短暂的昏厥,幸好另外一边的警官一把将他抓住了。梅菲尔子爵下意识想感谢,可张开嘴,却说不出来:“您……您……”

  对方朝他一笑,梅菲尔子爵不想过度解读,但他很确定,对方的笑容就是含有深意。他匆忙挣开了对方的胳膊,躲在了诺布尔公爵的另外一边,虽然失礼,可他实在是太害怕了。

  奥尔这时候从婴儿房里出来了,他手里提着一个证物袋。

  梅菲尔子爵瞬间窜了上去:“您、您发现了什么?”

  “一块石头。”奥尔把证物袋递给了克拉罗斯,“找找看,上面有没有指纹。”

  “好的,先生。”

  “查菲夫人,您能详细描述一下,那天被人砸破玻璃前后到底发生了什么吗?”

  “当然!警官先生!那天……”

  一切发生在十点左右,因为查菲家在没有特殊情况的时候,作息是非常平稳的,八点半时,夫妻俩就会把孩子们赶上楼休息了,九点十分左右他们自己也会上床了。不过,查菲先生会在床上读半小时左右的书,然后夫妻俩才会关灯入睡。

  那天他们刚读完书,互道晚安,正在朦胧之间,忽然听见了很明显的从楼下传来的玻璃破碎声音。

  查菲先生立刻警惕地站了起来,从床头柜拿出手枪,就朝屋外跑。可是他刚打开门,就听见了第二声玻璃破碎的声音,接着是女孩们的尖叫声。他立刻放弃了下楼,转而跑向女孩们的房间。

  可女孩们的房间是锁着的,他敲着门询问她们到底发生了什么,并让她们来开门。结果刚说了没两句话,就是第三声玻璃破碎的声音。这时候,查菲夫人也披上睡袍冲了过来。

  整个查菲家乱成了一团,过了一会儿楼下敲门的声音传来,是邻居的几位先生听到了动静来帮忙。

  “先被打碎玻璃的,是女孩们的房间,还是杂物室。”奥尔问。

  “是杂物室。”查菲夫人回答,“贝蒂和贝茜虽然被第一声打碎玻璃的声音吵醒,但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,杂物室的玻璃被打碎才让她们尖叫了起来。”

  “你们当时报警了吗?警察查到了什么?”

  “我们没有报警。”查菲夫人流露出了几分悔恨,“因为我们不是最近第一家被打碎玻璃的人了,在我们之前的三个月内,这条街道上有四五户人都在半夜被打碎了玻璃,最开始我们还有人报警,但后来发现什么都查不出来。也组织过守夜,雇过私家侦探,依然一无所获。

  私家侦探离开的时候说,这个人很可能是哪家的顽皮孩子,不是外头来的人,所以他能很清楚地躲过搜查,所以……”

  三个月?只有一起砸碎玻璃事件的话,情况很像投石问路,可三个月前就开始了……和杂货铺家的案子时间对不上,难道这是一个极少有的同时监控多个猎物的连环案犯?

  奥尔又询问了查菲夫人她家的家教情况,至少查菲夫人自己说的,查菲家的家教很严格,在家里举办宴会的时候,她会把孩子们都送到姑妈家。而且即便是举办宴会的时候,楼梯也会有仆人把守,不会让客人随便跑到楼上去的。

  “我家请来的也都是体面的客人,没人会在主人的家里乱跑,即使喝醉了也不会。”

  也就是查菲夫妇并不知道,是否有人窥探过楼上。

  “……去鱼尾区警局一趟,把小乔·迪克带来。”

  假如两件事有所关联,乔·迪克的失踪,必然是因为他发现了什么不该发现的,小乔也很可能还有所隐瞒。

  在小乔来之前,奥尔去走访了那几家被砸了窗户的邻居。这几家邻居的情况与查菲家被砸玻璃的情况有本质上的区别。他们都只被砸了一扇窗户,并且全部是在二楼的。

  奥尔站在街道上,看着街道周围的房屋。这里都是二层小楼的别墅,带着一个小花园。每户由石头围栏隔开,但面向街道的这一面是更为精美的铁艺栏杆。他刚才在杂物间找到的石头,比乒乓球大一圈,用这种大小的石头扔栅栏……

  扔不过去,因为他的身高正好对着铁艺栏杆上的花朵,繁复的花纹绝对会把石头挡下来。实际上,绝大多数成年人向水平方向投掷时,石头扔出的高度都在花朵花纹的范围内。

  他走近栅栏,把手从栅栏的空隙里伸出去,这可真是别扭的姿势,除非对方是拥有巨大力量的异族,否则绝对扔不破一楼的窗户。

  对方翻过栅栏,在查菲家的院子里扔的?奥尔仔细检查了栏杆,没发现任何脚印或不正常的痕迹。

  而且……情况也不太对,第一次窗户破裂,查菲先生拿出枪,刚出门,第二块玻璃就破了。这点时间不够凶手翻出来再转身,在黑暗中瞄准二楼的窗户,并完成投掷。

  多人作案?凶手蒙着脸……两家受害者都认为只有一名凶手,因为他们都只看见了一个蒙着脸的歹徒,所以不能排除多人作案的嫌疑。

  正要从栏杆边离开的奥尔突然停住了脚,他一抬手拽住了栏杆的上方,单手把自己提了上去,身体横摆,翻过栅栏,直接跳到了另外一边的栅栏边。

  诺布尔公爵小小地“哇”了一声:“真遗憾,他是我孙子。”

  “……”梅菲尔子爵刚刚无言地沉默了一会儿,忽然觉得不对,“等等,这位卡罗法兰先生……”

  “你不是知道吗?他是陛下的私生子。”

  “他父亲?”

  “是个血族亲王。”诺布尔公爵眼睛发亮,“英俊强大又神秘的男士,只是想想都让人热血沸腾,您觉得呢?不过,您真的一点都不相信吗?”

  “我以为……”他以为那是贵族们和教会勾结,给自己增添的神秘感,毕竟在今天之前他既没见过异族,也没见过天使——虽然禁卫军也被说成是异族,但至少梅菲尔子爵所见的他们,怎么看都是人类。

  “拿石膏来!”奥尔喊着,打断了两个贵族的交谈。他在栏杆的另外一头的灌木丛里,发现了几个脚印和几个鞋印。

  不是两个孩子,是一个,这个孩子自己或在别人的帮助下从栅栏的那头跳了过来,他的鞋掉了,毕竟木鞋实在是容易脱落,所以有了他光脚的脚印,然后这是他穿上了鞋的鞋印。

  感谢索德曼的潮湿天气,还有前些日子(奥尔)下的几场大雨。这些印记,都很清楚。